重庆中银证券员工因违规买卖股票、管理客户账户,收到警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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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4日电 重庆证监局网站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向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601696.SH)重庆分公司发出警示函。调查发现,中银证券重庆分行员工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将客户证券账户转让给他人等行为。中银证券重庆分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上述行为。这反映出分行内部控制力度薄弱,对股票交易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监控和应对的问题。人员合规管理不完善。该情形违反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信托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中银证券重庆分公司发出警示函,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中银证券重庆分公司需要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日,重庆证监局网站发布对彭毅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调查显示,作为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彭毅等人利用他人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将客户证券账户转让给他人等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主席令第37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通知[2020]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二条第3款《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规定。证券法。对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主席令第37号)、《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证监会通知[2020]2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证券基金营销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对违反本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监会令第227号)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规定的,重庆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并记入股票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行政监管措施。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员工基本信息披露,彭毅的营业机构为中国证券银行,注册类别为证券投资管理公司。nt Consulting(投资顾问),注册日期为2017年1月24日。该规定原文如下。 (编辑: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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